检查发现,该公司以现场推介会的形式向社会公众销售该公司股票,并声称公司已在深圳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挂牌。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122条“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的规定。
根据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18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黑龙江证监局提醒广大投资者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认清打着所谓的“原始股、海外上市”等幌子所编造的骗局,自觉远离非法证券活动,避免上当受骗。(编辑:鲍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