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网(中图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国图鉴社)官方网站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地区消息 > 黑龙江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胡锦涛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新闻出版总署8项措施制止虚假报道 维护公信力
2009-04-27

  新华网4月16日电 近一段时间以来,由于一些报刊不断出现严重失实报道,个别采编人员炮制虚假新闻,一些报刊转载未经核实的报道,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损害了新闻单位的权威性、公信力。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保护新闻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印发《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制止虚假报道的通知》,要求各地新闻出版单位采取8项措施,制止虚假报道,切实维护新闻单位的公信力。

  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说,《通知》提出的8项措施包括:

  ——报刊出版单位要完善新闻采编管理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报刊出版单位聘用采编人员之前,必须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查,严格审查其从业经历,对存在搞虚假报道、有偿新闻、利用新闻报道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报刊出版单位一律不得聘用。

  ——报刊出版单位要规范用工制度,建立健全采编人员社会保障制度。

  ——报刊出版单位要制订采编人员从事采编活动的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监督机制。

  ——转载新闻报道必须事先核实,报刊出版单位要建立健全新闻转载的审核管理制度。

  ——报刊出版单位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报刊主管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加强所属报刊的导向管理,建立健全报刊管理制度,严肃查处报刊虚假、失实报道,严肃处理刊载虚假新闻的相关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开通报处理结果。

  ——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管,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虚假、失实报道,责令有关报刊公开更正,并视情节轻重依法对报刊做出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对经查实采写虚假、失实报道的记者,要给予警告,并列入不良从业记录名单,情节严重的要吊销其新闻记者证,五年内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情节特别严重的,终身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监督报刊主管主办单位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报刊负责人做出处理。

<
     相关链接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17日在哈尔
    ·我省国储大豆在安徽进行第三次拍卖
    ·黑龙江省“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我省下半年“就业保障人才”唱起“重头戏”
    ·袁隆平在庆安建杂交水稻研究发展中心
    ·黑龙江省获得2.5万吨国家奶粉储备指标
    ·黑龙江省召开安全监管会议 部署安全生产工
    ·黑龙江省市两级国企半年产值近200亿 同比增
    ·龙江盛夏天气清爽 城市和景区旅游热浪滚滚
    ·骨干企业效益降幅减小 四大支柱产业效益好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5号4楼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 京ICP备0911063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