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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种方式改造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住房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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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黔在线讯 记者3月17日从省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根据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房实施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全省地质灾害威胁农房改造将实行异地搬迁重建、原地治理和治理与搬迁相结合三种方式进行。对今年全省农村危房扩大试点中涉及到的10016户最具现实危险和威胁的地质灾害危及点危房,必须在今年4月30日前按时改造完毕。
据介绍,目前我省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受地质灾害影响的隐患点,这些隐患直接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据统计,全省现有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房9.8万户,占全省农户数的1.2%。对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房实施改造工程,除涉及到重新选址和征地的问题外,还存在农户不愿搬、群众思想工作难等难题。为了更好的解决在危房改造工程中这些难题,使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有序推进,经认真调研后,省建设厅和省国土资源厅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房实施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了对地质灾害威胁农房实施改造的三种方式:一是按照省农危改办的有关要求,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的原则,采取异地搬迁重建的方式实施改造工程;二是对危及点通过进行工程治理能达到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的目的,并且治理成本又低于异地搬迁重建的,采取原地治理的改造方式;三是对于涉及危房户数较多,范围较广的地质灾害危及点,采取治理与搬迁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改造。
《通知》要求,各市(州、地)相关部门要抓紧做出搬迁与治理比选方案,各级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搬迁点的选址工作,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的要求,编制农房搬迁点规划,对采取“原地治理”方式的危及点,必须经相关专业技术部门评估认定。此外,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组织技术力量,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杜绝质量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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