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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出台四条措施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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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黔在线讯 日前,省工商局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结合全省实际制定了四条扶持措施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据了解,贵州省工商局出台的四条措施是:一是要求全省工商系统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发展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及省工商局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民间投资兴办企业,为其登记注册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注册登记。当场不能办理的,跟踪服务,抓紧办理。对生产经营暂时出现困难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在年检验照等方面予以支持,减免年检费用,对验照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规定的,当场通过验照。对验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多做说服教育、引导规范工作,坚决杜绝利用验照乱罚款、乱收费、搭车收费、代收代扣其他费用行为的发生;二是积极支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要求各级工商部门鼓励支持各级个体私营协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加强对各类人员就业再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切实提高下岗失业等人员就业再就业能力,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同时,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打击非法中介组织,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主动服务创业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中,要坚持取缔与疏导,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疏导和教育为主,引导、扶持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刑释解教人员等合法经营,帮助他们解决生计问题;四是要求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工商所办事大厅要设立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刑释解教人员办照的“绿色通道”,认真落实有关优惠政策,为他们提供高效、优质服务。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优惠产经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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