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广西网5月4日电 为了切实维护市民在消费过程中的价格权益,广西南宁市物价局日前向社会公布商业领域常见的10种价格欺诈表现形式,并提醒市民,如遇到价格收费问题,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和咨询。
据南国早报报道,这10种价格欺诈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虚假标价:某饭店餐饮部在商品标价签标明象鼻蚌价格每0.5公斤78元,但顾客结账时却按每0.5公斤200元结算,并称其标价签标的是小象鼻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两套价格:某酒店采用两套标价簿欺诈消费者。在顾客点菜时提供价格低的标价簿,在结账时按价格高的标价簿结算。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模糊标价:某酒店在门口迎宾处以“特价烤鸭每只38元”进行价格宣传,实际却按48元结算。当消费者质问何为“特价”时,该酒店谎称每天前3位顾客才能享受“特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虚夸标价:某电信公司在其店面显著位置标示“销售各类手机 全市最低价”,而实际该店所称“全市最低价”不仅无依据,而且也无从比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虚假折价:某市服装商店用公告牌向顾客推荐某品牌服装全场8.5折,但消费者购买该品牌貂领大衣,原价为1998元,打8.5折销售价应是1698.3元,而实际标价为1798元。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模糊赠售:某粮店标示买5升某品牌食用调和油“赠一”,未标明赠品的品名和数量,实际给消费者的仅是一小袋花生米。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隐蔽价格附加条件:某百货公司采取“购物返A、B券”的手段促销,其中A券可当现金使用,而没有事先告知消费者B券只能附等值人民币现钞才能使用,误导消费者在店内循环消费。 tujian.org
虚构原价:某商场销售某品牌服装,虚构原价3500元,现价590元,不能提供降价前该交易场所成交的原价交易票据。 tujian.org
不履行价格承诺:某超市销售某品牌酸奶,向消费者承诺——凡购买5杯125克装酸奶,实行“特惠家庭装优惠20%”。原价6.20元,优惠后价格应是4.96元,但顾客结算时仍以原价结算。 tujian.org
质量与价格、数量与价格不符:某机电产品商店将因有质量问题而返修的某品牌电冰箱按正品价格销售,质量与价格不符。某商店销售价格3元的袋装白糖,标示每袋重量为1000克,而实际每袋重量仅有750克,数量与价格不符。(肖世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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