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记者在有关会议上获悉:汕尾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全面铺开、顺利推进。副市长陈样新要求市直单位干部职工家属100%参保。
今年1月,国家和省政府正式批准汕尾市作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城市。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召开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出台了《汕尾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6月30日,市政府召开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动员会,提出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到35万人以上,总体参保率达到70%以上目标。近几个月来,汕尾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政府提出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截止11月初,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已有80000人,征收医疗基金300.53万元,累计有44人次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统筹基金支付医疗保险待遇13.24万元,有效地减轻了居民的医疗经济负担。据了解,此项措施的推出,从中央到省到市三级财政对每个参保对象每年补贴90元,每个参保成年人每年缴纳费仅120元,未成年人60元,并且可在干部职工医保个人帐户中扣缴,无须现金缴费。不同参保期的参保对象可享受3至4.5万元不等的医疗报销补助。此外,从制度设置上通过增加“补充保险”解决重大病参保对象可享受10多万元的医疗补助。
为大力推进市直单位职工家属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陈样新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切实把此项工作列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认真引导参保户填报参保手续。参保单位要用活干部职工医保个人帐户资金,积极帮助干部职工家属参保缴费,确保干部职工应参保家庭成员参保率达100%.
编辑:钟素萍 廖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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