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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高速公路特大交通事故引发思考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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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讯(记者 刘龙海/文 毛朝青/图 实习生 郑宝琳)前日清晨5时许,一辆安徽籍货车在罗长高速棋盘山隧道前,冲开中央活动护栏,与对面车道的另一货车相撞,造成6人死亡(详见7月16日A2版)。
目前,高速交警福州二大队正在对事故原因做进一步调查。根据高速交警对现场的调查,安徽籍大货车刮擦中央防撞护栏约20米后,再冲开中央活动护栏,引发了二次事故。
高速交警认为,如果活动护栏有较强的防撞能力,可能不会发生这么大的悲剧,建议提高活动护栏的防撞能力。
高速公路公司负责人
活动护栏不具有防撞能力
据了解,事故中被撞坏的活动护栏为可插拔式的,事发当天中午,高速公路养护人员已重新安装了活动护栏。
省高速公路养护公司一名负责人介绍,为了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分流车辆疏导交通,一般每两公里就设置一个活动护栏,长度在25米至50米之间,由钢管做成,但它不具备防撞能力。
省高速公路公司副总经理邱榕木说,活动护栏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除遇紧急情况进行疏导交通和施救外,它还是一个警示标志,但不承担防撞的功能。
高速交警
应提高活动护栏防撞能力
事发当天,省交警总队副处级调研员凌峰也赶到了事故现场,在他看来,高速公路中央活动护栏和城区道路的隔离护栏,防撞能力都较差。
高速交警福州二大队大队长黄香光说,高速公路上不能掉头,因此设置中央活动护栏以应付紧急情况,但现有的活动护栏为单排,防撞能力较差,应考虑提高它的防撞能力。
安监局官员
有必要提高活动护栏防撞能力
当天赶到现场的一名福州市安监局官员认为,活动护栏防撞能力较差,应该加强它的防撞能力,否则很容易出现车辆冲开活动护栏,发生二次事故的情况。
省高速公路福州罗长路政大队郭教导员表示,在一个车道发生事故后,再冲到对面车道发生二次事故,对面车道正常行驶的车面对突然的情况,往往刹车不及,极可能酿成更大的悲剧。
相关链接
车辆冲开活动护栏
已酿多起悲剧
2005年1月6日下午,一辆大型集装箱车在福厦高速公路莆田路段,因爆胎失控冲过活动护栏,与对面车道一辆大巴相撞,造成28人死亡,19人不同程度受伤。
根据省交警总队提供的信息,2006年的一个晚上,福泉高速公路也发生了一起汽车冲开中央活动护栏的交通事故,造成两人死亡。
省交警总队交管处相关负责人说,在高速公路冲破中央活动护栏发生二次事故的案例,远不止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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