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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公安局:"黑户"落户仍需交社会抚养费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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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记者 林艳 实习生 谢典均)昨日上午,市公安局副局长郑东强接听了市长热线。在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市长热线共接听了92个热线电话,关于黑户的落户问题是咨询热点。
记者了解到,市民对此次黑户落户政策的咨询主要集中在没有出生证明或结婚证的孩子该怎么落户,以及社会抚养费如何收取等问题。一位市民询问:“我的孩子已七八岁了还未落户,最近要去办理落户时,派出所却不让办理,说孩子在哪里抱的要先去哪里打证明,是这样吗?”郑东强回答说,对象清楚,知道具体的出生地,要弄清楚当时是否落户,有无出生证。如果当地没有落户,可请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现在政策很清楚,这种情况可以落户。首先要向居委会申报,拿着证明到派出所审核,由分局审批。
据郑东强介绍,我市从7月1日开始落实新的户口政策,公安机关办理的整体速度较快。对一些市民提出在办理黑户落户时,仍存在公安机关不给予办理的现象,实则是因为有些市民在办理时无法提供结婚证明或出生证,或者又拒绝办理亲子鉴定,所以才会无法办理落户手续。
昨日,一些市民也对违反计划生育出生的孩子落户问题进行了咨询。郑东强明确告之,根据新的政策,可以落户,但要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罚。据郑东强介绍,新政策的出台是为了解决一些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但对于违反计划生育的该如何处罚仍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
据介绍,此次对我市未落户人员的清理将为期四个月,截止到10月31日。
背景
此次出台的政策已经是近年来我市第三次清理黑户问题,去年厦门全市也刚刚清理了200多户的黑户。有关人士认为,要解决这一根本问题,不能一味地要求政府放宽政策,更重要的是要靠市民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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