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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平价供应证优惠不大负责人答疑解惑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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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市民周女士拨打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1994年她花费1700多元办理液化气平价供应证,如今能享受到的优惠却很少。福州电台与本报组成的政风行风热线记者组在接到周女士的投诉后立即联系相关部门,为周女士答疑解惑。
周女士告诉记者,1994年她花费1700多元钱向市液化气公司购买了1份液化气平价供应证,不料,2004年家中发生火灾,该证件被烧毁。近日,周女士在做家务时意外翻出当时购证的发票。当天更换液化气时,她向工作人员询问平价供应证享受的优惠程度,对方表示,目前仅可享受10元钱的优惠。周女士不知自己能否凭借发票补办被烧毁的证件,她还表示:“1997年起,液化气平价供应被取消,都成了议价供应,当年我交了那么多钱办平价供应证,难道现在只能享受这么点优惠?”
对此,福州市液化气公司负责人陈经理表示,周女士可持办证发票到营业科任一液化气窗口申请补办。工作人员在核对开户档案后,便可为她补办平价供应证,咨询电话为87935097。陈经理还解释,周女士办证时所交的1700多元钱,包含集资费1000元和燃气公司配套钢瓶、炉具、皮管、调压器等供应燃气具700元。
陈经理介绍,市政府在建设液化气公司时提出“政府出一点,百姓一起出一点”,以强化对基础设施的投入。为此,政府对液化气用户采用了2种模式,一种是集资用户,一种是非集资用户。这2种模式在液化气行业内部就叫做集资用户和计划外协议价用户,也就是平常所说的平价户和议价户。其中,集资用户要交纳300元~1000元集资费。如果交了集资费,政府对这部分集资用户实行限价供应,液化气价格由物委控制。计划外协议价用户购买和使用液化气的价格则由市场来调节。
对于使用液化气平价供应证进行换气在售价上没有产生特别大的优惠这一个问题,陈经理说,近些年原油价格不断上涨,致使液化气源头价格走高,政府对集资用户的政策性补贴负担变重。按照原来省物价委对集资用户收的集资费的贴补原则来计算,用户交纳1000元的集资款,供应商在不超过20年的供应期里每年贴价50元。周女士是1994年办的平价供应证,10多年来,证里只剩几百元钱在液化气公司。
陈经理说:“福州市物价局在5月份下达了一个瓶装用户液化气价格调整通知,要求对集资用户的零售价格逐步向非集资用户并轨。公司考虑到此前的相关政策,决定对集资户和非集资户依旧实施差价供应。”据现有的市场价格,非集资用户购买瓶装液化气的价格是每瓶120元,集资用户每瓶110元,每瓶差价10元。陈经理表示:“政府在定价过程中已经考虑到了相关优惠措施,按照目前情况看,2种价格还不会进行并轨。”
(福州日报记者 张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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