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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违法超生要重罚 再生育四年的间隔期应取消
1970-01-01
  “现在超生很多发生在富人身上,我建议采取多种有力措施惩治富人超生。”“再生育4年间隔期应取消。”市人大常委会日前组织100多位市人大代表,参与人口计生“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代表们通过进村入户,暗访明查,认真思考,对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议。   富人超生要重罚   一位代表说,目前不少企业主、商人违法超生,而政府规定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他们来说不痛不痒,起不到限制作用。这位代表建议,对有经济能力而又拒缴社会抚养费的富人,不仅要积极申请法院依法强制征收,还要考虑提高对名人、富人超生行为的抚养费征收额度,有超生就罚他个“伤筋动骨”。   另一位代表提出,建议对超生的富人以实际财产和资产为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防止以变更法人、转移资产、制造虚假负债等手段规避缴纳社会抚养费,使心存侥幸者望而却步。还有代表建议,要将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超生富人相关情况纳入个人诚信体系。   再生育4年间隔期应取消   “再生育4年间隔期的规定不太合理。有的人流产后可能会导致不孕,如果她不到4年又怀上了,你要求她去流产,到了4年可以合法生育了,她却怎么也生不出来了。”有的代表建议在控制生育总量的前提下,取消再生育4年间隔期。   另一位代表也认为,间隔不当生育在农村普遍存在。“符合生二胎条件者,让他们在身体健康条件下生完二胎,生完结扎就行了,反正也不会超生。”这位代表建议取消4年间隔期,如果不能取消,可以考虑对间隔不当的计划外生育行为改征收社会抚养费为行政处罚,罚金在500元~800元间比较合理。   让计生户尝到更多甜头   有代表提出,要让群众真心实意拥护和遵守计生政策,光靠查处超生行为远远不够,要让计生户享受到更多优惠政策,尝到更大甜头,大到可以帮助解决“病有所治”“老有所养”等问题,这样才能让他们在群众中现身说法,带动更多群众遵守计生政策。   还有代表认为,目前我市农村计生户虽然享受政府代交每人每年1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金优惠,还享受计生奖励、小额信贷等帮扶。但是,目前的优惠还不足以使计生户受到激励和保障,优惠范围还应再扩大,建议在低保救助、小额信贷、新农合报销等方面要再向计生户倾斜,对计生户要提高新农合报销额度,提高小额信贷额度,大幅提高低保金标准。   也有代表认为,要对全市农村独女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农村计生独女困难户档案,实行长期跟踪服务,动员社会力量结对帮助。   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   有代表在暗访中发现,流动人口超生现象严重。他建议设立计生、公安、工商等部门共享的网络平台,建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档案,像本地常住人口一样管理。对流动人口的育龄妇女要开展定期妇检服务,落实村、街道第一把手责任制,将流动人口计生情况切实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加大宣传未婚先孕害处   一位来自医疗系统的代表说,如今非婚生育现象比较突出,其中不少是流动人口。医院有时会接诊到一些患重病的孕妇,她们往往因未婚先孕,明知得病却不敢前往医院就诊,直至胎儿、孕妇生命发生危险才到医院求医。这位代表建议,应加大宣传力度,报道一些因非婚生育产生的严重问题,告知未婚女性应如何爱护自己、维护自身权利,让女青年认识到非婚生育对女方有百害而无一利。   提高村级计生员待遇   有位代表在暗访中发现,基层计生管理员不仅待遇低、人员少,而且任务重、责任大、手段缺,不少农村基层计生管理员只能是兼职。   “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要抓好这项工作,就要有人、有钱,这样才能办事。”代表建议为适应新形势计生管理工作提出的要求,应大幅提高村级计生员的待遇。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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