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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入选福建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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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出通知,经学校自评、实地评估、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院校为福建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去年10月,根据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对高等职业教育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决定启动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通过重点建设,使示范性院校在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辐射能力等方面有较大提高,引领我省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和整体水平提升。
在争创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工作中,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以创新为动力,以质量为核心,产学研结合”的办学理念,实施“与大企业合作”和“人才强院、质量立院、特色兴院”战略,积极探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受到专家好评。
今后3年,省、市财政将投入专项资金,用于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专业建设、改善教学实验实训条件、开展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进行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等。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人表示,该校将按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要求,调整和优化工科类专业,为社会输送更多高技能人才。
(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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