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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环卫工人基础月工资提高 增至1000元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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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有关部门获悉,近日公布的《福州市环卫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实施意见》指出,环卫工人基础月工资将提高,增至1000元。
据悉,凡在福州市及五城区环卫部门、内河管理部门和五一广场管理处工作的,且在市、区财政预算核定经费范围内的编外环卫工人、编外垃圾处理费征收人员以及编外内河护河员等人员的待遇都将得到提高。此次环卫工人工资调整包括基础工资和补贴两部分,其中基础工资调整内容为:2008年5月1日前签订用工合同的编外环卫工人经考核合格者,自2008年5月1日起,在原核定工资(800元/月)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工资200元;2008年5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编外环卫工人,在试用期内执行工资900元/月标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增至1000元/月。
另外,福州还争取在今明两年再建2处环卫宿舍,计划住房面积5000平方米~8000平方米,解决800名~1000名环卫工人的住房问题。据统计,福州市现有一线环卫工人3500人,环卫宿舍住房面积约15100平方米,已入住环卫工人1232人。(记者 阙文龙 实习生 叶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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