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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事业单位11.22万岗位年底前敲定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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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泉州事业单位岗位将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并另设“附设岗位”和“特设岗位”。日前,《泉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出台,全市3184个事业单位11.22万在职员工,将参照《实施意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3类岗位
涉及11.22万人
据了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对象为事业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涉及11.22万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6800人、专业技术人员94778人、工勤技能人员10609人。除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或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以外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均列入实施的范围。
事业单位岗位将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此外,一些事业单位还涉及附设岗位和特色岗位的设置。其中,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确需兼任,且符合兼任岗位任职条件,事业单位可以按照不超过管理岗位数50%的比例设置“附设岗位”。而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为经批准设置的、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的非常设岗位。
各岗位级别
任职条件公布
根据《实施意见》,管理岗位分8个等级,即三至十级职员,依次分别对应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级、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其中正高级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中级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十一至十三级(十三级是员级);工勤技能岗位设一至五级,依次分别对应现行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单设。
各个岗位均设岗位任职条件。如管理岗位,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如下: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记者 陈冷冷 实习生 朱文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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