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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组织开展2008年“全民读书月”活动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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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新闻出版局、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福建新华发行集团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全民读书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在2007年“全民读书月”活动成功举办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内涵,丰富形式,于今年9月至11月间组织开展2008年“全民读书月”活动。
《通知》强调,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全民阅读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通过组织开展“全民读书月”活动,大力弘扬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倡导读书明理、扬荣抑辱、奉献成才,努力推动学习型社会、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群众文化素质,提升城乡文化品位,促进文化市场繁荣,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策划,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这个中心任务,将“全民读书月”活动与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农家书屋工程建设、2008年北京奥运会等重大活动相结合,与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相结合,与推进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相结合,从实际出发,深入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农村、学校、街道、军营,开展内容创意出新、形式不拘一格的读书活动,想方设法吸引人民群众踊跃参与,真正体现全民阅读的特点。
《通知》还要求,在读书月活动期间,要大力倡导捐赠助读的文明风尚,在全社会形成爱书、藏书、读书、用书的良好风气。要结合农家书屋、职工书屋建设,把捐赠助读的重点放在解决农村地区特别是老区革命基点村群众、放在工业园区特别是农民工群体的基本阅读需求上,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鼓励和吸引党政机关、企业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捐赠捐建农家书屋及其他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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