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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持续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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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建设厅获悉,我省持续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坚持以民生为本,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创历史新高。今年将解决1.79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同时起步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目前,福州经济适用住房销售面积占商品住房面积的三分之一,厦门保障性住房在建规模占商品住房的四分之一。
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向低收入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目前,全省9个设区市、58个县(市)都已完成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据初步统计,按照各地规定的标准,我省符合城市低收入家庭困难保障条件的总户数为7.23万户,占低收入家庭总户数的17.3%。
我省各地都把建立住房保障制度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快住房保障建设,取得良好的成效。上半年,全省新增廉租住房保障户3002户,占全年分解任务的34.1%。今年全省在建(含配建)廉租住房有21.58万平方米、4585套。截至6月30日,已享受廉租保障的有14645户。其中,厦门已累计安置廉租住房保障户4812户,已实现国务院提出的“应保尽保”目标。上半年,新增销售安排入住经济适用住房5001户,已完成全年分解任务数的55%。全省在建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403.7万平方米、4.3万套。
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开始起步。我省明确了“发展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实行租售并举。福州市已拨付1.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购买首批600套经济租赁房,计划新建经济租赁住房12万平方米、2000套。厦门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较快,目前在建和拟建的20个项目,总建筑面积432万平方米,约4.6万套,投资总额133亿元。该市共有14167户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其中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住房12332户,占87%。从限价商品住房来看,福州市出台《福州市限价商品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主要是面向中心城区市政建设、土地收储和旧屋区改造等建设项目被拆迁户。福州市限价商品住房已实施9个项目,总建筑面积175万平方米、2.01万套,目前已竣工30多万平方米。泉州市建设5个限价商品房项目,总建筑面积17.6万平方米、17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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