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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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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5日从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获悉,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截至6月底,全省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6%,与两年前相比,其中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了20%。
与此同时,在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全覆盖上,仍存在不少阻碍因素:规模以下私营企业、乡镇、村(街)居的小型加工企业用工不规范等问题较为普遍,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有待进一步完善;仍有一些用人单位对法律某些条款存在误读甚至有意规避;县以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不够健全,劳动关系基层工作和基础工作相对薄弱。
今年是福建省开展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的最后一年,会议要求,各地要以建筑、餐饮业为重点行业,以规模以下的中小非公企业为重点企业,以农民工为重点人群,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集中推动活动。在已经制定的普通劳动合同范本的基础上,制定适合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特点的劳动合同范本,指导企业对农民工依法签订农民工劳动合同,指导建筑、餐饮服务企业对不满三个月的劳动用工依法签订简易劳动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指导企业对每天工作不超过4小时的用工使用非全日制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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