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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出台企业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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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赖劲松)近日在福州召开的全省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视频会议透露,针对目前一些企业,特别是私营小企业存在着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不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我省正在草拟制订《福建省企业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据了解,自2006年5月以来,我省正式启动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等取得实质性成效,全省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6%%。同时,去年以来,我省以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为重点,出台了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相关文件,指导企业依据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结合本企业经济效益、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通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平等协商的方式,确定企业职工工资增幅水平。
省劳动保障厅负责人指出,目前我省劳动关系领域仍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一是反映在规模以下私营企业全面推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较大难度,县以下三方机制不够健全,仍有一些用人单位对法律某些条款存在误读甚至规避;二是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不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不完善,工资分配关系不合理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从现在起至2009年底,我省将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企业工资决定机制重点改革加以推进,特别要在小型企业比较集中或同行业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积极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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