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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海峡法学论坛18日在榕举行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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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林娟 实习生 黄维青) 为期两天的第六届海峡法学论坛18日在福州开幕,论坛主题是“物权法与社会发展”,将围绕物权法与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物权法与财产权制度创新、物权法与城市化进程及物权法与投资权益保障等问题,进行深入地探讨和交流,以推动物权法理论的创新与社会发展,促进两岸民商法学界的交流,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建言献策。来自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祖国大陆从事物权法理论研究的200多名知名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人士参会,大会共收到论文100多篇。
海峡法学论坛是福建省文化经济交流中心、福建省涉台法律研究中心等两岸三地12家教学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共同主办的法学理论交流园地,以民商法方面的理论研讨为主,兼顾其他领域的法学理论研究。论坛每年举办一次较大规模的学术研讨会,推动两岸四地法学界、法律界的交流与合作。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鲍绍坤,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锦贵,全国政协常委、省政协副主席、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副主席、福建社会科学院院长张帆,省政协原主席、省文化经济交流中心名誉理事长游德馨,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省文化经济交流中心理事长王建双,省政协原副主席、省文化经济交流中心常务理事长潘心城等出席论坛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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