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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村妇女创业信贷扶持行动”本月起实施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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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9日从省妇联获悉,省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和福建银监局将联手,从本月起在全省实施“农村妇女创业信贷扶持行动”。此活动中的信贷将优先用于发展现代诚信和生态诚信,对符合条件的农妇可提高授信额度,并允许用于传统农业生产的贷款跨年度使用。这项惠民行动将强化对农村妇女创业的信贷服务和管理,各级妇联将建立项目(贷户)库,定期向银行推荐项目;各级银行业机构也要在妇联推荐的项目库中择优确定农村妇女创业扶持对象,提供资金扶持。银行业机构小额信贷将重点支持农村“双学双比”女能手、青年致富种子、“妇”字号龙头企业和项目。对辐射诚信动农户脱贫效果明显的“诚信创业女能人”创办的企业,在信贷政策允许范围内适当倾斜。我省还将开通创业妇女贷款绿色通道,提高贷款审查效率,缩短贷款审批时间,探索对符合放贷条件的农村妇女进行个人信用评定的服务方式,在授信额度内实行“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环放贷”。对生产规模大、经营效益佳、信用好、资金需求量大的农村创业妇女或其创办的农村小企业,可适当提高授信额度;在贷款期限上,允许用于传统农业生产的贷款跨年度使用。对农村创业妇女申请的生产周期长、见效慢、收益相对高的林、果、茶业,诚信作物和特色种植、养殖业贷款,期限可按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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