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网(中图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国图鉴社)官方网站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地区消息 > 福建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胡锦涛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福建省实施教育收费“阳光工程”
1970-01-01
  今后,福建的家长举报学校乱收费将有制度保障。日前,福建省出台《教育系统2008-2009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学校要健全受理教育乱收费申诉网络,做到“首诉必办、有诉必答”,认真审核不服学校收费的申诉,及时变更、撤销不合理的收费。   该工作方案明确指出,各地学校要把受理不服教育收费的申诉工作纳入依法治校轨道,客观公正地处理好每一起投诉,从而降低申诉率和复诉率,减少越级申诉,让学生、家长、教师共同监督教育收费行为,形成风正气顺的校园氛围。对年内连续发生学校乱收费行为且情节较重的县(市、区),责成当地教育局长引咎辞职,本人不辞职的,按照组织程序予以免职或降职。   方案界定,学校(单位)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向学生及其家长收费以及其他违反规定的教育收费行为,属教育乱收费行为。擅自决定收费并将收费据为个人所有的,若为教育从业人员中具有或受学校委托从事管理职责的人员,以侵占行为论处;为教育从业人员中具有教师资格但不具备或未受委托从事教育管理职责的人员,以非法占有行为论处。教育从业人员中的工勤人员,假冒学校名义向学生收费并据为个人所有的,以诈骗行为论处。   2008年下半年,福建省将开展秋季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实施教育收费“阳光工程”,在新闻媒体上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进行公告。
     相关链接
    ·福建省委"四个专题"调研组深入宁
    ·福建土楼永定客家土楼国际摄影大赛开镜
    ·今天福建大部分地区高温超过35℃
    ·福建省3台精品剧目将进京献演
    ·《国务院支持福建省加快海西建设若干意见》
    ·福建人游武夷可享受景区门票半价优惠
    ·7月11日至9月20日福建人游武夷山可享门票半
    ·福建师大学生暑期赴德化社会实践
    ·福建普通高招录取工作启动 咨询服务电话开
    ·福建省政府安全生产督查组莅漳检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65号4楼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 京ICP备0911063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