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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福州开征供水服务费每吨加收0.27元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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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8月抄见水表起,福州自来水公司将统一对一户一表改造完的用户征收供水服务费,除正常的水价外,每吨加收0.27元。未改造一户一表的普通用户暂不收服务费。 记者了解到,该收费项目已于2007年6月向福州市物价局报批并已通过审批,用户均要缴纳一定的供水服务费。 但自来水公司基于市民承受能力等各方面考虑,没有立即执行,推迟到今年8月开始对一户一表用户先行征收。 8月水费单新增一个收费项 昨日,家住仓山的沈先生看着刚送来的水费单,对其中一项“延伸服务费价格”甚为不解。 他告诉记者,以前收到的水费单都没有这一项目。水费单显示,“延伸服务费价格”为0.27元。 他查看一下总水费,多出了0.81元。 他说,家里每月用水都在3吨左右,7月15日到8月15日,用水量和之前没有变化,也是3吨,但是水费却多出0.81元。 对此,福州市自来水公司客服科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物价部门批准,一户一表改造完后,自来水公司的维护成本增加,供水因此开始收服务费,征收的服务费用于日后管网维修的支出。 据介绍,“延伸服务费价格”即供水服务费,包含了四部分内容:抄表人工费0.03元/吨、水表轮换费0.05元/吨、小区供水损耗费0.13元/吨、小区供水管网及设备(含水泵及控制设备)维修养护费0.06元/吨。 也就是说,从8月抄见水表起,用水、供水管网及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都将由自来水公司承担。如果由于管网破裂导致水费增加,这笔费用也将由供水企业买单。用户按照自家水表的实际度数缴纳水费和供水服务费。 记者了解到,该项收费项目已于2007年6月向福州市物价局报批并已通过审批,用户均要缴纳一定的供水服务费。 但自来水公司基于市民承受能力等各方面考虑,没有立即执行,推迟到今年8月开始对一户一表用户先行征收,未改造的用户仍暂不征收。
拖欠水费现象将大大减少 据了解,此前,福州市的住宅小区普遍采取二次转供水模式。自来水公司对整个小区设一个总水表,每个月按总表进行抄表并收费。设总表之后再设分表通入居民家进行二次供水。 在此种情况下,小区供水的损耗费、小区内部供水管道及设备维修养护费、抄表人工费等费用,要么含在物业综合服务费中缴纳,要么由小区的用户共同分摊。 另外,旧小区由于管网年久失修漏水现象严重,导致供水的损耗非常大。总水表的度数往往高于各户的分表之和。超出的水价部分还要另行分摊到小区业主的身上,从而也导致了拖欠水费现象日益突出。 小区用户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后,将不再设立总水表,每户居民都有自己独立的水表,自来水公司直接供水到每个用户,而用户按月存钱到自来水公司账户中。 对此,福州市自来水公司有关人士表示,户表改造完后,用户如在三个月内没有交费,自来水公司可以根据规定和相关程序给予停水处理。如此一来,拖欠水费现象将大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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