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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修车忘换零件遭投诉消费者获赔五千多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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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在维修汽车时,竟忘了给车子换装2个零件,导致汽车在第二天又发生同样的故障。日前,在马尾“12315”的调解下,福州的叶先生获得商家5200元补偿。
今年7月底,叶先生把爱车开到马尾某汽车4S店大修。本月初,车子“修好”出厂,谁知第二天出现了同样的故障。叶先生便请福州另一家汽车4S店帮助检查汽车状况。维修人员告诉叶先生,是左前刹车软管和发动机后支架损坏造成了汽车故障。叶先生很奇怪,因为这两个配件正是前几天大修时就要更换的。8月20日,在多次与马尾4S店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叶先生向马尾“12315”投诉,要求该店赔偿。
马尾“12315”随即展开调查,证实是由于维修人员工作疏忽,未在维修中更换左前刹车软管和发动机后支架等2个配件,才造成故障“重现”。经“12315”调解,马尾4S店向叶先生赔礼道歉,马上更换上述2个配件,并一次性补偿叶先生损失5200元。
马尾“12315”提醒广大车主,维修车辆最好与商家签订汽车维修合同,约定维修配件、维修价格等条款,合同条款尽量细化;维修后应仔细验收,还可要求将换下来的旧配件拿走,减少商家弄虚作假的可能。同时,车主应索要汽修行业的正规发票,并要求附上结算清单。
(福州日报记者 李智勇 通讯员 刘本武 王秀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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