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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省内4所高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支教各奖一万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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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讯记者24日获悉,省教育厅近日发出通知称,今年到经济欠发达县高中学校任教的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漳州师范学院、集美大学等4所高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只要符合有关条件,每人将获得人民币1万元的奖励,按5年服务年限,每年发放2000元。
根据规定,奖励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志愿到经济欠发达县高中学校任教;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漳州师范学院、集美大学等4所高校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获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身体健康。对到经济欠发达县高中学校任教并享受奖励的毕业生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限为5年(含见习期)。毕业生被录用后即与县教育局签订服务协议,对于服务期限内因故离开现岗位的,停发奖励金(服务年限不足1年的要返还2000元),但因工作需要调整到其他经济欠发达县任教的,可继续享受奖励金。
毕业生在学校任教期间,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县教育行政部门每学年对毕业生进行年度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根据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人员的人数,拨给当年奖励金。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各地还将通过适当方式及时予以表彰。在服务期内,若因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方面问题,或因健康状况不能适应教学工作,不宜继续在所在县学校任教的毕业生,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决定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后,不再列入本计划管理,并停发奖励金。
据统计,全省20个经济欠发达县分别是:福州市永泰县、平潭县;莆田市仙游县;泉州市安溪县;漳州市华安县、平和县;龙岩市长汀县、武平县、连城县、上杭县;三明市大田县、宁化县、建宁县;南平市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宁德市屏南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
(福州日报记者许含宇实习生林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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