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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福建省GDP能耗远低于全国水平 降3.5%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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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福建省全社会实现单位GDP能耗0.849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031吨标准煤/万元,下降3.5%,远低于全国水平。日前福建省统计局公布的《2008年上半年全省能源消费状况分析》报告中称,占工业能耗的八成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单位产值能耗下降幅度平均为7.5%,其中造纸及纸制品业下降16.8%,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行业下降13.1%等。
报告还显示,全省9个设区市中,龙岩、莆田、南平、三明、泉州5个设区市单位GDP能耗下降幅度更是达到两位数,分别为19.3%、18.7%、12.1%、11.0%和10.5%,都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然而分析表明,福州市因受新投产火电项目的影响,例如江阴火电场的投产等导致上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大幅增加,单位GDP能耗呈现上升态势,单位GDP能耗上涨2.2%。
在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所涉及的37个工业行业大类中,有29个行业单位产值能耗下降,约占行业总数的八成,其中4个行业产值能耗下降幅度在20%以上。(见习记者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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