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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厦门市特殊群体可免费乘所有公交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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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1日起,我市除城镇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因工作出行乘公交车将享受明补外,包含离休干部、伤残军人、盲人、本市户籍70周岁以上老人、残疾人、烈属、市级以上劳模、老干部、学生和1.2米以下的儿童等特殊群体出行乘公交也将享受新的优惠。这是市交通委昨日下午对外公布的。
优惠一:特殊群体免费乘所有公交线路
据介绍,今年公交票制改革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提高普通e通卡刷卡折扣优惠幅度,已在6月1日先行一步。其余两个部分一是对城镇低保户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因工作出行需要乘坐公交车的人员(以下简称“两低”人员)实行财政明补保障办法,二是完善现有特殊群体优惠乘坐公交车辆的办法,这两个办法将于2008年9月1日实施。
根据新办法规定,持有相关有效证件的离休干部、伤残军人等,盲人,使用专用e通卡的,具有本市户籍的70周岁以上老人、烈属、市级以上劳模、老干部,120厘米以下的儿童等可免费乘坐全市所有的快速公交、链接线、常规公交(含中巴)线路和农村客运线路。
市交通委有关负责人说,此次本市户籍70周岁以上老人、烈属、市级以上劳模优惠、老干部乘车政策有了变化,即他们办理专用e通卡免费乘坐的线路由公交集团目前运营的35条线路扩大到全市所有的快速公交、链接线、常规公交(含中巴)线路和农村客运线路。
优惠二:残疾人乘全市公交车2折
本市户籍的残疾人办理专用e通卡,乘车票价继续执行现行2折优惠的办法,优惠乘坐的线路由现行的公交集团运营的线路扩大到全市所有的快速公交、链接线、常规公交(含中巴)线路和农村客运线路。
优惠三:学生优惠线路从35条扩大至50条
在校大中小学生办理专用e通卡,乘车票价继续执行现行5折优惠的办法,优惠乘坐的常规公交线路由公交集团目前运营的35条扩大到指定的50条。
市交通委有关负责人说,为了尽可能照顾到全市主要学校的学生上下学乘坐公交方便,本次票改在原有35条线路的基础上,根据现有学校校址的变化和针对岛外没有学生优惠线路的情况,将优惠线路扩大到50条,其中岛外各区新增优惠线路12条。
据介绍,可以办理学生专用e通卡的对象主要包括在厦就读的中小学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含外地户口在厦就读学生,不含自学考试类、成人教育类、电视网络进修类、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等学生)等。
同时,为方便广大学生和学生家长,这次学生专用E通卡的年审方式简化,即由现行的一律每年年审一次改为区别不同学期实行分阶段年审,具体为:①本市户口且9年义务教育期间的学生:2008年8月1日之前办理的学生专用e通卡,应于8月1日-9月30日期间年审,年审后,在9年义务教育期间内不再年审;8月1日以后办理的学生专用e通卡,在9年义务教育期间内不再年审。②非本市户口或9年义务教育外的其他学生,其办理的专用E通卡每年年审一次,年审时间为每年的8月1日-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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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殊群体各类专用e通卡能否继续使用?
答:特殊群体的各类专用e通卡仍可继续使用,并享受新的乘车优惠范围。
老干部专用e通卡自2008年9月1日起启用,未及时办理专用e通卡可继续使用“厦门老干部优待证”至2008年底。自2009年1月1日起统一使用老干部专用e通卡,原有的“厦门老干部优待证”停止使用。
2、特殊群体专用e通卡的办理有何变化?
答:基本没有变化,但是从9月1日起新办理的优惠卡首次办卡时免收工本费,由政府补贴,因丢失或损坏需补办卡时,优惠卡工本费由个人支付。特殊群体的各类专用e通卡的具体办理方法易通卡公司近期将向社会公布。(记者黄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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