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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眼"监控民警执法 保护民警正当执法(图)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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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至4日,公安部公安监督信息化建设演示交流活动将在福州举行。市公安局“三基”建设的核心品牌——“警务活动监督中心”,是国内全国同行关注的焦点。
1日下午,记者来到市公安局警务活动监督中心,一面宽6.5米、高2.5米的电视墙格外引人注意。这面“墙”集中了国内最先进的18个独立显示器和一个能切分33个画面的巨型显示屏,拥有12个软件先进、功能齐全的监督系统,可实现数据即时统计、对比、影像摄录、保存自动化,具有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测评、倒查监督、点线相连、动静呼应等功能。警务活动监督中心的所有工作,都围绕这面“墙”完成。 监督民警严格执法
2007年12月20日,市公安局警务活动监督中心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监督中心由服务窗口监督,审讯、候问场所监督,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监督,GPS警车巡逻监督和刑事立案监督等12个监督系统组成。同时,通过电脑联网,对福州市五区八县所有派出所的服务窗口和值班窗口,全部进行视频监控,值班民警和办事群众的所有举动一目了然,一旦窗口现场出现问题,督察民警不但可以随时抓拍录像或拍照,还可以通过语音系统向窗口民警了解情况,或纠正错误。
今年5月13日,警务活动监督中心通过行政案件管理监督系统倒查发现,某县公安局一派出所在办理一起轻伤害案件中未按规定时间立案侦查,便立即进行纠正,督促该派出所立案侦查,并将主要犯罪嫌疑人进行网上追逃。
7月4日,警务活动监督中心通过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监督系统对办理盗窃案件进行倒查时,发现城区某分局一派出所办理的一起手机被盗案件,经办民警擅自将被盗手机的价值2300元更改为500元,后以治安案件立案,导致案件被降格处理,于是迅速责成该分局对这起案件进行重新调查。
警务活动监督中心运行8个月以来,先后倒查了2000多起案件,发现违规办案35起,查纠不规范问题20多个。
保护民警正当执法
在对民警进行严格监督的同时,警务活动监督中心担负着保护民警正当执法权利不受侵犯的义务。
今年1月6日下午3时30分,城区某公安分局一派出所值班民警郑沁涞,在值班室内受理林龙(化名)与林鸣(化名)的治安纠纷案件。林龙情绪非常激动,对林鸣肆意谩骂,并且将其打倒在地。郑沁涞对林龙的伤害行为给予制止,林龙趁势高呼:“民警打人了!”事后,该派出所案审组介入调查,林龙矢口否认打伤林鸣,并且诽谤民警。然而,林龙的一举一动,早已被警务活动监督中心定格在视频录像上。在证据面前,他也不得不低下了头。
警务活动监督中心运行以来,针对恶意投诉民警的3起案件,监督人员通过查看监督系统音像资料,还了被投诉民警清白。对此,广大民警表示,警务活动监督中心既是“天眼”,每时每刻都在监督他们的行为,又是“保险锁”,每分每秒都在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向科技要监督,向监督要形象。我们要保证公安机关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市公安局领导表示,以信息网络为依据,以科技手段为支撑,建立警务活动监督中心,既强化了对民警执法执勤、窗口服务和队伍管理工作监督,又维护了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
(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通讯员 徐建峰 林永华 林枫/文 俞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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