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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经济发展 森林覆盖率达58.7%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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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林业局了解到,进入“十一五”后,泉州市森林覆盖率一直稳定在58.7%%。据介绍,福建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2.96%%,位居全国首位,我市共有林地1055.25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8.7%%。市林业局局长张建生认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8.7%%非常不容易,在工业化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工业区建设、高速公路、铁路建设、快速通道建设需要占用林地。另外,泉州市林分单位面积蓄积量低,平均每亩森林蓄积量为2.75立方米,低于全省的5.24立方米,虽然每年疏林地和无林地造林都有增加,此长彼消,因此森林面积稳定难。
据介绍,造林绿化、生态环境建设成效,将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经过五年生态环境建设,特别是这几年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城乡居民植树造林的积极性,我市城乡生态环境已有很大改善,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稳步增加,林分质量有所提高。今年上半年全市完成植树造林面积13.53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4.1%%。
张建生局长认为,要充分发挥林业三大效益,光靠提高森林覆盖率远远不够,必须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强化森林经营,全面提高森林质量效益。这是维护生态安全的关键所在,也是林业发展的潜力所在,要在稳定森林覆盖率基础上提高林分质量。如果按照我市现有的林地面积,通过加强森林经营,将我市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提高到全省的平均水平,就可增加森林蓄积量2813万立方米,按照目前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水平折算,相当于增加森林面积1023万亩,是目前全市有林地面积的1.05倍。 (记者罗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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