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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察机关5年发出1218份检察建议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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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预防职务犯罪,营造清正廉洁的社会环境。5年来,福建省检察机关向涉案单位发出1218份检察建议,在强化监管、防疏堵漏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亡羊补牢犹未晚
8月27日下午,全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荣获预防职务犯罪“全国优秀检察建议”的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受到了表彰。他们提出的一份极具分量的检察建议,为涉案单位避免了上千万的巨额国有资产流失。
2003年以来,福建各级检察院向涉案单位发出1218份检察建议,一些高发易发职务犯罪的行业、部门,根据建议强化了管理和监督,发案率明显下降。
一份“值”千万元的检察建议
2006年5月,福州某市政工程管理处16名工作人员,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等罪名被仓山区检察院立案侦查。
该案犯罪嫌疑人多为工程管理处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管钱管物的人员,有的作案时间长,次数多,并没有及时被揭露;单位私设的“小金库”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凡在资金拨付、对外招投标工程中有管理和监督的疏漏之处,都给嫌疑人创造了作案的机会。更让检察官震惊和忧虑的是,工程管理处对下属企业在外投资的情况一无所知,失去监控的国有资产面临着流失的危险。
预防科检察官介绍,按照以往的做法,检察建议通常是在结案后向涉案单位发出。但根据本案的特殊性,院领导要求边办案边对工程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手段、原因进行专题调研,针对其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议书中罗列了管理处未曾掌握的其下属企业在省外投资成立公司的名称,分析存在的风险,建议组成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小组进行全面清理监督。
根据建议,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健全完善了《市政设施维护与建设工程的业务承接与工程分包规定》等7项制度;撤销银行账户2个,清理了“小金库”;组织学习教育会4场130多人次;敦促5名工作人员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通过清查,成功追回工程款及工程保证金5000多万元,通过股权转让收回563万元投资款和9万元承兑汇票利息,有效防止了国有资金的失控和流失。
一份建议推动行业纠风整顿
福建省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通过调查分析职务犯罪的规律,从体制、机制和管理监督等方面,及时提出有创建性的检察建议,有效扩大了办案的整体效果。
2006年,莆田市两级检察院在卫生系统立案查处12名医务人员收受贿赂案件。结案后,预防部门随即对卫生系统的发案规律、行受贿手段等进行研究,撰写了一份有事实依据、有原因分析和防范对策的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被莆田市卫生主管部门采纳后,促进了该市医药购销领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和行风整顿。当年共纠正用非中标药品代替中标药品事件2起,对不规范进药、用药的45个问题进行了整改,新建、修订各类制度238项。
据统计,2006年,该市公立医疗机构人均门诊医疗费用同比下降3.91元、药费下降6.25元;住院人均医疗费用下降357.78元,药费下降211元。看病费用下降了,门诊和住院人数各增加16万和1.7万多人次。莆田市检察院的数据显示:从检察建议发出到今年8月底,两年来,该市医疗系统人员收受药品“回扣”的举报量和发案率明显下降。
检察建议何以受重视
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近四年来共发出检察建议41份,被建议的单位涉及行政机关、执法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建议提出的整改意见154条,条条被采纳。
为何检察建议会被重视?省检察院预防处检察官认为,预防职务犯罪在全社会已是共识,在我省已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下的社会化预防网络。目前,全省共建立各类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154个,建立行业、系统预防协调组织653个,建立预防工作联系点1037个,地方党委政府制定预防职务犯罪规定362项,这使检察建议的落实有了广泛的社会基础和组织制度保障。
福建省各级检察院对检察建议统一编号登记、集中管理,采取当面送达、当场宣读的方式,还对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访,体现了建议的严肃性。仓山区检察院预防科长刘蓁介绍,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是在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制作的,抓住了涉案单位问题的实质和根源,提出的建议具有专业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被建议单位也乐于接受。
厦门市人大立法机关则赋予检察建议以法律效力。《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规定,有关单位收到建议后,应在三十日内将建议采纳情况向发出建议的机关书面反馈。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反馈的,发出建议的机关应向该单位的上级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通报;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建议的,由其上级机关或同级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理。检察建议的“刚性”进一步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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