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瘫痪人士获赔30余万 法官送来"爱心"存折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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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万元赔偿款全部到位,面对截瘫在床的当事人,长乐法院的法官没有简单地把钱一交了之,而是为当事人送去了存折和密码函。
10多年前,浙江绍兴籍的吴某只身来长乐工作,并在此安家落户。一次交通事故中,吴某不幸截瘫,被定为一级伤残。该案经法院判决生效后,肇事方一直以种种理由拖延给付,吴某向长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办案法官告诉记者,该案的执行过程可谓一波三折。吴某曾与被执行人陈某达成分期给付赔偿款的和解协议,陈某承诺,保险理赔款到位后即赔偿吴某。但陈某在领取39万元保险款后不见踪影。承办法官从外围入手,找到了陈某的姐姐和姐夫,拿出截瘫在床的吴某的照片对他们动之以情。最终,陈某的姐夫替陈某支付了30余万元赔偿款。
赔偿款到位了,但截瘫在床的吴某和其患有精神疾病的丈夫都不能亲自到法院领取。法官在送款上门前考虑到,这笔钱是吴某今后生活、治疗的主要保障,采用现金或普通存折的方式,对于管理能力不足的吴某来说风险很大。法官想到了更安全的带密码函的存折,只有开启密码函,才能使用存折。本月初,在村干部的见证下,法官将存折和密码函交给吴某。
(福州日报记者 冯桦 通讯员 林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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