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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规定1到4级工伤职工政府要"管"一辈子(图)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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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3”每月专家专题接听 厦门晚报 市劳动保障局 合办
■潘贵泉在接听电话。
我市开展建筑农民工工伤保险两年半,已赔付1300多万元
我市开展建筑工地农民工工伤保险两年半,建筑工地农民工认定工伤384例,已赔付1300多万元,所有工伤职工的医疗费都得到及时充分的保障。
已认定的工伤赔付远不止1300万元
昨天上午,在接听劳动保障政策咨询专线12333时,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潘贵泉说,2006年,我市启动建筑工地农民工工伤保险,全市有700多个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征收金额2380万元;去年,有1600多个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征收金额达到5400万元;今年上半年,全市有645个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征收金额2200万元。两年半里,建筑工地农民工认定工伤384例,目前已赔付1300多万元,其中包括3例截瘫、5例植物人。
对一到四级工伤职工,政府都要“管”一辈子,所以已认定工伤职工将要赔付的金额,将远远多于1300多万元。
工伤住院职工医疗费没有限额
建筑工地农民工工伤保险保障了农民工的权益,也减轻了用人单位的负担。过去建筑工地上农民工出了工伤,分包人和承建单位、分包单位互相扯皮,医疗费都找不到人来付。实行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才能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只要工地上出现工伤事故,单位都会第一时间主动来申报工伤。
潘贵泉说,建筑工地农民工的工伤医疗费得到及时充分的保障。一经认定工伤和参保有效后,对医疗期长、长期住院的职工,市社保经办机构会通知医院对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给予记账,最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和医院结算,个人、单位都不用垫付,而且对医疗费没有限额。一些颅脑损伤、重伤截瘫的职工都享受长期住院的医疗待遇。
工亡补助金14万余元
潘贵泉说,在工地上死亡的农民工,还可以享受工亡补助金14万余元。家属供养抚恤金可以选择一次性计发。两年半来最高的一例,因为工亡职工有4个孩子需要抚养,一次性计发13万余元的家属供养抚恤金。
评到伤残等级的职工,可以一次性领取伤残补助金,对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我市还给予用人单位补贴。
今年7月,我市又在全国率先设立了“建筑工地农民工大病保险”,这一保险不需要农民工或建筑企业缴费,而是直接从建筑工地农民工工伤保险费中拿出三分之一设立的。据介绍,建筑工地农民工的大病保险待遇参照我市外来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文/图 记者 陈心华 通讯员 蔡倩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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