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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贪官哭称“送钱时信誓旦旦的人终究靠不住”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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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建阳市前市委副书记李兵被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李兵利用手中的权力,广为收受贿赂,共计117.4万元。昨日,一名法院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说,在听到法院的判决后,李兵哭出声音说,“送钱时信誓旦旦的人终究靠不住。”
据介绍,李兵1987年弃教从政,先后任团县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建阳市委办主任、市纪委书记,2001年任常务副市长,2003年任市委副书记。在任常务副市长期间,李兵分管城市建设规划、土地、交通等重要部门,虽说建阳只是个县级市,但李兵手上的权力不小,求他办事的人特别多。
法院查明了李兵的受贿经过。据介绍,李兵曾帮助行贿人得到工程,之后收取“好处费”。2003年,建阳市境内的麻蕉战备公路建设招标时,建阳市华龙汽车贸易公司的蔡某通过别人找到李兵说希望能够中标,后蔡某没有中标,李兵就打电话给建阳市交通局长,让蔡某做了一段工程。2003年春节前,蔡某到李兵家拜年,将事先准备好的10万元现金放在李兵家的茶几上,李兵笑纳了。2004年春节前,蔡某到已升迁为市委副书记的李兵家拜年,将准备好的15万元同样送到他家的茶几上。此后每年过年,蔡某都到李兵家分别奉上万元以上的钱。
除了帮人得到工程外,李某还当起了一些不法企业的“保护伞”。建阳义序冶炼厂老板陈某,常年生产地条钢等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产品,陈某通过亲戚认识了李兵,请求李兵给予关照,李兵答应了。
不久,当地技术监督局查处陈某生产的钢坯不合格要进行处罚,陈某马上打电话请李兵帮助讲情,李兵以时任建阳市纪委书记的身份给技术监督局局长打电话,陈某得以被从轻处罚后继续生产。之后,陈某将事先准备好的10万元给了李兵。此后几年里,李兵多次为陈某“保驾护航”。陈某在过年的时候都会以拜年为名给李兵送上1万元。
2007年的春天,一桩征地拆迁补偿款贪污受贿案案发,与李兵有密切关系的工程承包商虞某、蔡某卷入其中,李兵开始关心这个案件查处的进展情况。
李兵自以为已经做好了应对检察机关的所有工作,每天仍照常到自己市委副书记的办公室上班。然而没多久,南平市检察院就把李兵带走了。李兵没料到检察机关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证据,他见大势已去,遂交代了收受他人100多万元贿赂款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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