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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已有2100万自然人被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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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我省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在福州召开。
记者从5日上午在福州召开的我省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我省已有2100万人和98%的个人贷款余额被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据省信用办主任钟安平介绍,目前,我省个人征信系统共收集自然人2100多万人,个人信贷余额3169亿元,占全省个人信贷余额的98%以上。仅今年上半年,全省所有开展个人信贷业务的中资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累计查询个人信用报告450余万人次。钟安平还透露,在2006年1月,我省就实现个人信贷信用信息与全国联网。
钟安平表示,近年来,我省在政府、企业、中介机构、个人、社会等方面的信用体系建设,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在政府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目前已经有省发改委、教育厅等15个省直厅局的部分或全部审批事项实现了网上办理。省级部门都建立了效能建设和信息公开机制,基本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43个省直部门已在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
钟安平透露,我省将逐步研究制定企业和个人信息的征信管理、信用信息披露管理、信用评级管理、信用保险与担保管理、信用服务机构与从业人员管理、中介机构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法规或规章。据他介绍,我省还参与了全国《信用数据项字典》的起草工作,成为全国首批参与编撰的三个省市之一。
据悉,我省还将健全全省统一的企业征信系统和征信机构,整合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联合征信。中介机构的信用建设也将进一步加强,劳动服务、婚姻、知识产权服务、技术服务等中介行业也将列入中介机构信用建设范围。
(记者 申家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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