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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厅提出四项举措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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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设施是残疾人参加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展示城市两个文明建设核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福建省现有残疾人221万,约占全省总人口的7%,为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条件,日前,福建省建设厅提出四项举措推进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
一、严格执行无障碍设施建设规范。福建省建设厅已修编完成的建筑标准设计图集《无障碍设施》,要求全省各地做好无障碍设计相关标准和图集的实施工作,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落实无障碍设施标准和图集的技术要求。
二、加大新建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新、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对残疾人参与社会生产、生活相对集中、活动较经常的城市主干道、公共建筑、重要场所等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新建社会公益性、综合性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生活、娱乐和健身场所;加强对新建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监督,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建筑物和设施,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对有关责任主体予以处罚。要把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为新建项目参加各级、各类评优评奖的重要条件。
三、持续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各地要积极筹措改造资金,认真制订改造计划,加大无障碍设施改造力度,分步实施,有序推进。有条件的小城镇、农村地区可先行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试点工作,逐步推广。同时,要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养护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提高无障碍设施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四、认真做好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工作。列入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100个城市名单的福州、厦门、三明市,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加快做好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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