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排量车销量降4成 政府应出台优惠组合拳 |
1970-01-01 |
|
记者近日调查了解到,消费税调整方案公布至今,受到即将调价预期的影响,福州车市大排量车销量不降反升,而小排量车却未受利好刺激影响,销量持续低迷。福州汽车上牌量数据显示,小排量车(1.0L以下,含1.0L)遭遇四连阴,今年7月仅卖出32辆,8月继续下探,仅售出20辆。
福州一位汽车经销商称,主要原因是没有大的优惠政策刺激小排量市场。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购车除支付汽车价格外,还需交纳购置税,一般是按照车价(不包括增值税)/1.17来计算。而在汽车使用过程中各种费用缴纳情况如下:车船税为1.0以下240元/年,1.0以上360元/年,养路费每月100元,交强险每年950元。
这位经销商称,大小排量车只是购车时价格和税费有差异,而在使用过程中除了车船税相差120元/年,其他均享受“相同待遇”。
日本是小排量车推广比较成熟的国家,在日本,小排量车和大排量车的购置税相差20倍,小型车购车税只相当于大型车的一半左右。除了燃油税之外,小排量汽车在保有税、燃料费、汽车保险、车检费等费用上,都有明显的税费优势。
而目前在国内,燃油税政策迟迟不见出台,而小排量车使用过程中也没有让消费者享受到实惠。车市业内人士表示,应该出台优惠政策组合拳,加大对小排量车的优惠措施。
有经销商表示,抑大促小在税费上,调整由车主缴纳的购置税更能奏效。同时,国家可考虑在汽车使用过程中,根据汽车的排量、油耗情况征收相应的费用,限制高油耗汽车的使用。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