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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经济普查能源消耗列入普查内容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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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记者 陈蓉
福建在线讯 按照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部署和要求,我省第二次经济普查的“地毯式”摸底9月将全面铺开。记者昨从省统计局经普办获悉,本月下旬,全省10万名经济普查员将“入户”到企业指导他们填报普查登记表,对全省近30万个单位、150多万个体经营户展开普查。
水资源消费情况也将进行调查
省统计局经普办有关人士介绍说,9—12月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单位清查工作,而福州市的入户普查工作将在本月25日正式开始。届时,福州有近1.5万名的普查员将逐一上门对所有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核实。
记者了解到,此次经济普查范围涉及我省除农业以外的19个行业门类、90个大类、378个中类和875个小类,有50多个表种,1300多个指标,涉及的经济总量约占全省生产总值的88%以上,调查对象近30万个单位,150多万个体经营户。
此次普查的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诸多方面。与第一次经济普查相比,此次经济普查在内容上除了正常的第二、三产业普查外,还增加了能源普查与水资源消费情况调查,而这次的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的数量,也将进行重点统计。
瞒报虚报等行为将被查处
省统计局经普办有关人士说,此次普查取得的资料,将严格限定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如发现有泄密的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当地经济普查办公室举报,他们将依法严肃处理。
他说,经济普查结果是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虽是一项政府行为,但政府的决策最终都会影响每个人的生活。因此,按照《统计法》与《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要求,依法接受普查、如实申报资料,是每个公民和法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瞒报虚报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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