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省复查新生入学资格下旬高招补录 |
1970-01-01 |
|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尪)省教育厅日前出台《通知》,新生入学后,高校将全面复查新生入学资格,核对新生录取信息,包括新生本人及其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等。凡背离国家招生体制、未经生源地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而擅自招收入校的学生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也就是说,体制外擅自招生的学生,即使进入高校学习,也没办法注册学籍,之后的毕业、学位等都无从谈起。
我省还特别要求各个高校必须使每个学生都清楚学籍电子注册、学籍学历取得等,要“经过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入学复查合格、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才能获得学籍”,“具有学籍的学生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
省教育厅表示,我省高校的新生复查和政策告知工作,就是为了摸清所有高校的生源情况,为9月下旬省内高职高专院校的补充录取工作作准备。据了解,部分高校的补录计划将在近日确定公布,这也是未被录取的考生在今年高招中的“最后机会”
据悉,我省将在9月17日前统计完毕2008年高职高专院校未入学报到考生名单,确定相关院校的补录分专业招生计划。凡在未入学报道中的考生学籍将予以注销,不再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这份名单也将作为核实高校需要补充录取计划的依据。省高招办已经申明,补充录取工作按今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制定的各项政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及具体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如加分政策、照顾录取政策、降分政策等仍将在补录中执行。参加补充录取的高校仅限于未完成省教育厅、省发改委下达招生计划的高职高专院校(含招收专科的民办本科院校),“高职单招”以及公办本科院校的专科层次不再进行补充录取。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