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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男子聘请境外人士当“婚托” 骗了10名女子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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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男子刘某聘请一境外男子当“托儿”,让其与大量女子相亲、“结婚”,骗取介绍费。福清被骗女子达10人之多,涉案金额约20万元。案发后,刘某潜逃。17日凌晨,他被晋安鼓山派出所民警抓获。 16日下午2时许,鼓山派出所接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称,一名刘姓网上在逃人员可能躲在福马路吉祥旅社内。 民警赶到旅社时,刘某不在房间里,但行李还在。耐心守候12个小时后,17日凌晨2时许,民警终于将喝得醉醺醺返回旅社的刘某抓获。 经查,2006年4月至2007年1月间,刘某物色了一名境外男子当“托儿”,随后向外界宣称,有一名境外男子想娶福清籍女子为妻。如果两人结婚,男方可为女方办理出境手续。如果成功,女方应支付2万元介绍费。 林某等10名女子得知此事后,先后找上门。在刘某的精心安排下,境外男子分别与这些女子见面,还专门伪造了一份《单身证明》。10名女子因此深信不疑,匆匆与境外男子办理“结婚手续”,并各自交纳了2万元左右的介绍费。 得手后,刘某与境外男子平分赃款。2007年上半年,诈骗事实败露,刘某匆忙潜逃,被福清警方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福州晚报记者 严鑫 通讯员 胡永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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