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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首例 永春老醋用商标贷款100万元 |
197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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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泉州市永春县永春老醋有限责任公司与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署了一份商标权质押贷款合同,质押贷款额为100万元。据了解,用商标权质押贷款的做法在泉州尚属首例。
据悉,永春老醋是国内四大名醋之一,与山西的陈年老醋齐名。创建于1955年的永春老醋有限责任公司,其生产的桃溪牌老醋在国内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但现在融资问题成了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
为保护永春桃溪牌老醋这一品牌,永春县工商局在今年7月开展“千家万户企业经营状态大调查”活动时,为永春老醋有限责任公司提出通过办理商标专用权抵押的形式取得银行贷款建议。
“今年,省、市工商局出台了相关政策助推商标质押贷款,这种贷款方式的突破,为企业解决融资难开辟了一条新途径。” 永春县工商局白志荣局长介绍说。
随后,在永春县银监办协调下,永春老醋有限公司与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署了商标权质押贷款合同,质押贷款额为100万元,占“桃溪”牌的商标评估额586万元的17.06%。
据了解,此次永春老醋用于质押担保的商标注册于1987年5月,商标图案标有“桃溪”文字及图形,是泉州市知名商标。(见习记者 骆余民 记者 林宏杰 通讯员 吴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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