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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检验检疫领域推出四项措施促进闽台交流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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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验检疫局局长高玉潮18日表示,2009年将努力在涉台检验检疫工作上有新作为,具体将通过四项措施促进闽台交流合作。
一是加快健全涉台检验检疫管理制度。目前,两岸农业合作、农产品贸易和直接往来快速发展,将推动对台小额贸易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尽快出台。
二是加强涉台检验检疫监管,严把对台小额贸易商品质量,防止疫病疫情传入传出。加强对台湾疫病疫情防范的关注和研究,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加强进境台湾动植物种苗申报,协调海关、边防等部门加大打击走私力度。
三是争取增设对台检验检疫监管机构。目前福建共有29个对台小额贸易点,其中由福建检验检疫局监管的有24个。将争取地方政府整合对台口岸资源,特别是清理归并对台小额贸易点,集中力量加大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将争取在两岸直接往来口岸和业务量较大的对台小额贸易点设立监管机构,配备专门监管力量。
四是深化两岸检验检疫技术交流。2005年以来,闽台检验检疫部门多次开展双向技术交流,下一阶段将加强与台湾检验检疫部门、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联系渠道和通报机制,搭建证单信息、疫情疫病信息及标准法规的共享平台,推动闽台检验检疫技术透明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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