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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六大举措确保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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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目标: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再就业7.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内
记者从19日举行的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福建省将努力实现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5万人(其中城镇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2.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采取6个方面的措施,确保福建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认真落实去年中央和福建省出台的一系列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
努力扩大就业。抓住当前扩大内需、大力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时机,加强与建设方的沟通,积极推荐就业;鼓励发展各类有效的创业模式,落实扶持政策,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做好就业服务。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就业援助、春风行动等就业服务专项系列活动,为城乡各类劳动者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信息、政策咨询和职业介绍。
做好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省、市、县(市、区)、街道(乡镇)劳动力信息网络四级联网,规范推进劳务派遣,实施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就业援助计划,逐步实现一户一就业,全年组织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0万人。
加强职业培训。开展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改进培训模式,完善资金补助办法;鼓励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轮岗培训;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全年新培养38万名技术工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6000名以上;扩大闽台职业培训交流合作范围,力争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技校教师进修培训、大学生创业培训等项目上取得新进展。
及时掌握用工动态。建立就业相关数据快速调查机制,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及分析评估月报制度,加强失业动态重点监测。 (记者 赖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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