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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验检疫局四措施促闽台合作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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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高玉潮日前在此间召开的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会议上表示,2009年该局将采取四项措施,促进闽台交流合作。
高玉潮局长表示,2009年将紧紧把握住两岸关系出现积极变化的重大机遇,积极争取总局、省里支持,牵头制定和先行先试相关政策措施,努力在涉台检验检疫工作上有新作为,进一步凸显福建局在对台工作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方面,加快健全涉台检验检疫管理制度。推动国家质检总局尽快出台《对台小额贸易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加快研究并提出与中央对台部署相配合、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涉台检验检疫工作制度。争取国家质检总局赋予更多的政策,对还不尽成熟的政策措施,允许福建先行先试。
另一方面,加强涉台检验检疫监管,严把对台小额贸易商品质量,防止疫病疫情传入传出。争取增设对台检验检疫监管机构,争取地方政府整合对台口岸资源,特别是清理归并对台小额贸易点,集中力量加大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对台湾疫病疫情防范的关注和研究,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加强进境台湾动植物种苗申报,协调海关、边防等部门加大打击走私力度。
同时,还将深化两岸检验检疫技术交流,加强与台湾检验检疫部门、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系,构建两岸检验检疫交流平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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