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2009年财政投入将突出四重点促增长保民生 |
2009-04-30 |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提供的信息,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福建省级财政2009年将重点投向促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保民生四个方面。
一、着力支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
1、支持稳定和扩大出口。省级财政安排3.73亿元,比上年增长84.7%。其中:安排1.2亿元,支持福建省大宗传统特色商品出口;安排1.1亿元,加大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及保单融资财政贴息力度。继续实行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承担部分由省级财政统一负担的政策。
2、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中小企业发展。安排支出3.83亿元。其中:安排1.5亿元,支持企业研发、品牌建设及信息化发展等;安排0.7亿元,落实转型升级重点项目贷款贴息风险保证金及重点项目前期经费;安排0.6亿元,支持重点骨干企业设备更新;安排1.03亿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3、扩大投资规模。安排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 14.23亿元,比上年增加1.33亿元,增长10%;继续支持铁路、高速公路、港口建设及国、省干线的改造提升;多渠道筹集资金,优先确保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
3、促进提高消费需求。安排2.1亿元,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及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等;安排6.05亿元,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进一步增加农资综合直补、农机具等各项惠农政策补贴规模;安排0.28亿元,支持“家电下乡工程”,开拓农村消费市场。
二、着力支持发展方式转变和区域协调发展
1、支持科技创新。安排支出8.44亿元。其中,安排科技支出6.24亿元,比上年增长10%,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安排2亿元,继续推动“6.18”项目成果对接;安排国家重点科技项目配套资金0.2亿元。
2、加大节能减排及生态投入。安排支出11.4亿元。其中,安排环境保护资金3.67亿元,比上年增长33.7%;安排节能资金1.36亿元,支持企业重点节能项目;安排1.84亿元,进一步完善森林生态效益及重点流域上下游补偿机制;安排0.64亿元,支持污水管网改造补助;新增水资源开发与保护支出1亿元。
3、加大对下转移支付力度。安排补助市县支出148.97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加9.95亿元,增长6.9%。其中,省级财政安排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14.35亿元,比上年增加1.26亿元。
三、着力推动农村改革发展
1、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支出28.1亿元。其中,安排2.8亿元,大力支持全省水库及海堤修复加固等工程建设;安排20.65亿元,实施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安排2.7亿元,支持农村路网拓展工程等。
2、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安排支出9.98亿元。其中,安排粮食风险金及粮库建设资金5.42亿元,比上年增加3.05亿元,保障粮食安全;安排2.67亿元,大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现代茶叶、渔业和林业发展;安排0.98亿元,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安排0.91亿元,支持动植物防疫等农业“三大体系”建设。
3、加大农村公用事业投入。安排1.82亿元,扶持6万名贫困群众实施造福工程搬迁;安排0.8亿元,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6万口;安排1.73亿元,支持“家园清洁”及农村饮用水保护等;安排0.8亿元,实施年百所农村敬老院及“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点”建设。
4、创新“三农”发展机制。安排0.83亿元,加大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投入;安排1.19亿元,提高村主干补贴,新增村妇代会主任、村团支部书记和村计生协会会长津贴;安排2.56亿元,基本完成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安排农村信用社风险金0.2亿元,支持农村金融发展。
四、着力构建民生保障体系
1、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安排支出39.34亿元,比上年增长8%。其中,安排9.24亿元,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公用经费标准;安排1.36亿元,用于实施低保家庭高中学生助学金和中职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及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减免学费政策等。
2、完善城乡医疗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安排支出39.9亿元,比上年增长16.4%。其中,安排17.5亿元,支持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安排0.6亿元,支持逐步解决医改后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医疗保险;安排0.4亿元,开展农村卫生“百千万”工程;安排2.18亿元,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抚恤政策;安排1亿元,加大廉租住房补助。
3、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安排支出5.78亿元。其中,安排3.22亿元,主要用于备战十一届全运会、举办十四届省运会、2010年全国特奥会筹备工作和开展文艺创作、文物保护等;安排1.85亿元,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支持全省公益性文化场馆免费向社会开放及农村文化工程建设;安排0.71亿元,大力促进旅游发展。
4、维护公共安全。安排14.43亿元,比上年增长16.7%,落实公检法司经费保障制度,推进“平安福建”建设。安排9.7亿元,加强产品质量和市场监管,其中,安排4.6亿元,支持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安排5.1亿元,保障“工商两费”停征后工商系统的正常运转等。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