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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秀屿进口木材检疫除害处理区获准扩建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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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福州1月24日电 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1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已正式批复同意莆田秀屿进口木材检疫除害处理区扩建方案,扩建工程即将动工。这也是2009年新年伊始福建检验检疫部门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国家质检总局支持海西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
据了解,自2005年10月莆田秀屿港建成并投产进口木材检疫除害处理区以来,为解决该处理区和秀屿国家级木材加工示范区进口原木来源等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先后批准同意美国阿拉斯加原木、俄罗斯原木和加拿大BC省原木进入该处理区实施除害处理。由于处理区承接进境原木能力无法满足北美较大原木装载船的容量,有关企业和莆田市政府都希望能扩建处理区。
经过企业、港口、检验检疫、熏蒸处理单位等相关各方论证与测算,莆田市政府建议采用"短期改造促发展以带动长期规划保安全"的方案,即以处理区现有熏蒸库建设方案为基础模板,吸收江苏太仓处理区建设的优点,根据未来3年的业务量测算,熏蒸库扩容1倍并增加相应港区配套,以满足需求;同时,制定长远建设规划,通过处理区几年内的运营发展,进一步寻求建设密闭熏蒸库等更加先进的除害处理设施。该方案预算一次性投入600万元,建设周期2-3个月。
此间,福建检验检疫局充分考虑地方政府与相关企业在资金周转、建设工期、码头配套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多次组织有关专家现场调研、论证,认为在确保除害处理效果的前提下,该方案与其他方案相比投资最少、工期最短,对于短期内有效改善处理区原木承接能力和处理能力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可避免因扩建资金等困难错失处理区发展良机。因此,2009年伊始就积极与质检总局沟通,阐明扩建的必要性和选择目前扩建方案的理由,得到支持,很快批复同意,同时要求福建检验检疫局加强对原木的接卸、熏蒸和除害处理效果监督,严防疫情随进口原木传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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