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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验检疫局服务闽台先行先试效果显著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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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线福州1月24日电 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2008年全省对台小额贸易值7816万美元,同比增长22.3%。
2008年,福建检验检疫局充分认识两岸关系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始终将涉台检验检疫工作提升到服务祖国统一大业的层面来思考、来定位,积极研究,认真部署,先行先试,各项工作取得较好进展和新成效。
一是完善政策规范求先行。出台《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试行)》及《进一步服务台资企业7条举措》,及时提出应对"小三通"扩大及"大三通"实现后的相关对策。制订实施《加强对台小额贸易奶制品检验监管8条措施》,尽可能降低三鹿奶粉事件对两岸关系的负面影响。立项《福建涉台检验检疫现状与对策研究》课题,设立涉台标准法规中心,加强涉台检验检疫标准法规研究。开展台湾水果专项研究,完成台湾柑橘、芒果、香蕉、莲雾、木瓜、番石榴、菠萝等22种水果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有害生物快速鉴定和除害处理技术研究,着力发挥涉台检验检疫工作先行先试优势,为国家质检总局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二是便捷直接"三通"求先行。在泉州石井和福州黄歧分别设立检验检疫办公室,实现检验检疫机构进驻口岸一线。积极部署协调,保证辖区两岸海运、航空客运、邮件首次直接"三通"的顺利实现。全方位改进完善旅检人、机、犬、视频监控"四位一体"查验模式,有效降低旅客携带物人工查验比例,提高通关速度。对闽台直航船舶推广应用电子申报,进一步扩大电讯检疫,试行人等船、船到卸货和出入境一次申报等便捷措施,进一步提高通关放行效率。对涉台邮件采取"报检、查验、监测、签证"一条龙服务,实行预约加班,做到随到随检,不等待、不滞留。
三是促进闽台贸易求先行。优先为台资企业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理初审手续。不强制要求台湾水果、水产品随附台湾主管部门出具有关证书等,有效简化报检程序。加强风险分析,对从台湾进口食品农产品有针对性地重点抽检安全卫生项目,缩短检验周期,对低风险台湾水产品、农产品实施快验快放。简化对台小额贸易检验检疫手续,不强制小额贸易公司办理自理报检单位登记备案。实行到货现场快速检验检疫和监管仓库集中查验等便捷措施,对进口鲜活产品实施检验检疫限时放行制度,原则上24小时内放行。对旧机电实行加快审批放行的特殊政策,对以小额贸易方式进口的旧机电产品采取免装运前检验。优化对台贸易的"3C"免办证明手续,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发证。对小额贸易船舶实行"监管本"管理,无需提交相关申报证单;已取得《交通工具卫生证书》的对台小额贸易船舶,常态下免予登轮查验。积极做好涉台展会的检疫监管服务工作,对参展产品快速审批、即到即检;对登岛参展的福建产品实行"清单申报、一次查验",符合条件的直接放行。此间,充分运用风险分析、历史数据应用、科研成果、先行先试等政策,形成严密监管措施,试行引进台湾甲鱼卵便捷的监管模式,促进引进甲鱼卵批次、数量、货值分别比增32.6%、16.6%、16.5%,并全部合格,打造了福建口岸成为台湾甲鱼卵登陆的黄金口岸、首选口岸和最畅口岸。
四是服务产业对接求先行。对在闽投资的台湾百大企业实施重点项目全程跟踪服务、专人负责制度,在检疫审批、监管模式和手段的配套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主动为企业提供国外技术法规、产品标准、合格评定等咨询服务,为东南汽车、冠捷电子、捷联电子、台泥等大项目提供长期挂钩帮扶、驻厂检测等特殊服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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