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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家电下乡启动 实施4年预计拉动内需逾40亿元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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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福建省家电下乡工作启动新闻发布会获悉,由财政部、商务部在全国推广的家电下乡活动昨日在我省正式启动,执行时间暂定为4年。
据悉,开展家电下乡,旨在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引导和鼓励农民扩大即期消费。按规定,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由财政给予13%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据省统计局农普调查,至2007年底我省约有577万户农户,若按今后4年有10%的农户购买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4类家电各1台(部),合计价值7500元计算,可带动43.28亿元消费。除上述“四大件”外,我省还选定摩托车、电脑为家电下乡新增品种。
目前经商务部招标,可在我省销售的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涉及包括厦华在内的12个彩电品牌、65个冰箱(冰柜)品牌、27个手机品牌、44个洗衣机品牌。据了解,可在我省开展相关家电产品销售的流通中标企业共20家,其中生产企业13家、流通企业7家。各县(市、区)最迟于20日陆续开始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各销售网点应悬挂家电下乡标志,设置销售专区,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购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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