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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一批有安全隐患的在建房项目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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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吴宏雄) 省建设厅近日通报了一批存有隐患的在建房地产项目,并责令对莆田市两个房地产项目实行立案查处。
根据统一部署,春节前,我省各地建设部门检查了532个在建工程项目,随后省建设厅进行了督查,发现一些房地产项目施工和质量安全隐患问题突出。
一些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莆田市涵江区锦江·锦溢华庭1号楼工程,开发商莆田市锦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莆田市联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又与个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泉州市辉映江山滨江豪宅一期工程先施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
一些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缺位。江西省华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莆田市荔城区祥荣·荔树湾楼盘项目,项目部管理人员与备案资料相比严重不到位,实际只到位1人。宁德市金龙商住区1号楼项目,监理单位宁德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未经建设单位同意。
一些开发企业对楼盘施工和质量的管理不到位。由甘肃省长城建筑工程总公司施工、福建省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福安盛世豪廷1号楼,七层楼板模板工程尚未经过验收就进行楼面钢筋施工。
省建设厅日前还对全省部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抽查,并处罚了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连江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泉州市闽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泉州市方信建筑材料检测试验有限公司等履职不合格的质检机构,要求其限制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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