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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09年力保粮食总产量稳定在700万吨以上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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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农业厅下达2009年粮食生产意见,要求全省各地以落实粮食播种面积为基础,以高产创建为载体,通过抓重点产区、重点作物和重点增产技术,着力提高单产,力保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粮食总产稳定在700万吨以上,口粮基本自给目标的实现。主要安排有:
一、落实播种面积。南平、三明、龙岩3个市的粮食播种面积要达到998万亩,占全省的51.7%;粮食总产量要达到370万吨,占全省的52.86%。其他6个市的粮食播种面积要达到932万亩,占全省的48.3%;粮食总产量要达到330万吨,占全省的47.14%。
二、重稻薯,促杂粮。其中,水稻面积1362万亩,总产544.1万吨;马铃薯面积125万亩,总产31.3万吨(鲜薯按5:1折算成原粮);甘薯面积265万亩,总产92.2万吨;杂粮面积178万亩,总产34万吨。
三、重技术,促单产。力争推广超级稻300万亩,推广再生稻70万亩,推广脱毒甘薯、马铃薯150万亩,并强化田间管理,提升病虫害防控及农业机械化水平。
四、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粮食生产由各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并落实粮食生产各项政策,建立目标考核制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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