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凭区域性原产地证 厦门年均减税5000万美元 |
2009-04-30 |
|
记者近日从厦门检验检疫局获悉,自2005年签出第一份区域性原产地证书以来,近四年累计签出各种区域性原产地证书3万余份,涉及出口货值近10亿美元。凭区域性原产地证,厦门出口产品在海外大约获得5000万美元的关税减免,平均每年至少1200万美元以上。
根据自由贸易协定,我国企业出口货物获得国内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后,在成员国海关可享受比最惠国关税更为优惠的关税待遇。今年1月27日,温家宝总理和瑞士联邦主席默茨举行会谈,双方决定今年下半年开始双边自贸区联合可行性研究,为正式启动有关谈判做好准备。至此,年内我国对外签署(谈判或做可行性研究)的以自贸区为主的优惠贸易协定,可望超过18个,其中已经生效的共6个、涉及亚洲和美洲等17个国家。
但是,厦门出口企业主动分享区域性原产地优惠制度“蛋糕”的仍偏少。比如中国-东盟区域性原产地制度在厦门利用率不足10%。部分企业往往认知不足,一边抱怨出口难、国外市场不景气,一边却让关税优惠在眼皮下悄悄溜走。
厦门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呼吁,出口企业要主动帮助进口商申请区域性原产地证以降低进口关税、扩大买方市场占有率,在签订合同中则应懂得把关税减免优惠作为谈判筹码。
名词解释 自由贸易区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通过签署协定,在WTO最惠国待遇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市场,分阶段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在服务领域改善市场准入条件,从而形成的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涵盖所有成员全部关税领土的“特定区域”。
目前,我国已签署中国-东盟自贸协定、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中国-智利自贸协定、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内地与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
区域性原产地证书
2005年7月20日,开始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E。
2006年,又相继开签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其前身为2002年10月1日开始签发的曼谷协定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F。
2008年10月1日起签发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2009年1月1日起对外签发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记者 李婷 通讯员 张素星)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