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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二级公路客运票价下调 最高降幅达4元 |
200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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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王宇)昨日,记者从泉州市物价局和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了解到,自4月1日起,我市将取消附加在道路客运票价中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车辆通行费,全市相关线路的客运车辆票价将进行下调。据介绍,此次票价调整的主要对象,为泉州市境内原先途经省国道各二级公路车辆收费站的短途客运班车。
附加在客运票价中政府还贷二级公路车辆通行费价格一般在0.5元至2元之间,个别通行费价格达4元。因此,受到该政策影响的票价只会在0.5元至4元之间调整,比如目前泉州—安溪、泉州—梅山等线路调整后的价格,都将发生变化。此外,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运务部负责人特别提醒,刺桐大桥和南安梅花岭隧道通行费,以及高速快运直达班车票价,不在此次调整范围之列。
市汽车运输总公司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利用此次取消道路客运票价部分附加的机会,公司还将对全市部分短途客运班车的票价进行调整,除个别竞争较为激烈的路线外,不少路线客运票价有望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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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取消道路 客运票价部分附加
本报讯 (记者王宇)福建省物价局、省交通厅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09年4月1日起,取消附加在道路旅客运输票价中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车辆通行费。
今年2月21日起,福建省在全国率先撤销境内所有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为进一步减轻旅客负担,福建省物价局、省交通厅要求各地价格、交通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力量抓紧测算并取消客运票价中附加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车辆通行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新的客运票价。各地在计算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车辆通行费时,每张客票尾数计算仍按福建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汽车运价规则福建省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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