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记者 王思海、李江涛)北京对来京[LaiJing]务工人员随迁子女[ZiNv]接受义务教育做出了明确规划,这项工作已被纳入北京市公共财政体系保障范畴,今后来京[LaiJing]人员子女[ZiNv]上学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保证随迁子女[ZiNv]在首都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
24日,北京市正式出台《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纲要》对如何进一步增强来京[LaiJing]务工人员随迁子女[ZiNv]接受教育能力提出了明确的措施和任务。
《纲要》把来京[LaiJing]务工人员随迁子女[ZiNv]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公共财政体系保障范畴,强调“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完善来京[LaiJing]务工人员随迁子女[ZiNv]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体制。”《纲要》指出要加强来京[LaiJing]务工人员随迁子女[ZiNv]融入首都生活的教育,在确保来京[LaiJing]务工人员随迁子女[ZiNv]平等享受义务教育权利的同时,注重他们学习能力、心理素质、生活习惯的培养,以使来京[LaiJing]务工人员随迁子女[ZiNv]能较快地融入新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截至2010年10月,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来京[LaiJing]务工人员子女[ZiNv]共有43.3万人,其中70%在公办中小学就读。随迁子女[ZiNv]在接受教育、参加团队组织、评优选先方面,与北京市学生同等对待。包括随迁子女[ZiNv]在内的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已经全部免除了杂费和课本费。2004年以来,北京市级财政已投入近6亿元,保障随迁子女[ZiNv]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